🌃關於約會文化/dating
我很少寫這些關於異國文化、交往差異的東西。但最近看到一篇亞洲女生在罵英國渣男的文,裡面的其它女生留言顯然對於dating這件事搞不清楚狀況,讓我覺得也許該說明一下。
首先,一個基本觀念就是:➡️有上床不等於交往。這是兩個獨立事件!
你可以訂你自己的標準說你只和穩定交往對象上床。但不要在沒有溝通過的情況下就預設對方的立場和你相同。
我遇過的部份台男通病就是他們會把約會、交往這些事情跟取得對方隱私全打包成一塊。(女生其實也會)
就是當感覺在交往了或者根本只睡過一次對方就自認有權利知道你的祖宗十八代跟你過去的感情史。在我看來根本莫名奇妙!我高興跟你分享多少是我的事,是由我決定。不是我今天決定跟你睡了我就有連帶義務要交代的好嗎?
我在英國的約會對象們在這點觀念上就和我比較相近。你願意講我會聽,你不願意講那我也不會認為你就是應該要講。但我的台灣女生朋友如果在英國抱著上了床就是關係建立,她就有權利進入對方的生活或取得對方感情史的態度在尋找對象的話,常常就不是那麼的順利。
總之,上床不是一個包裹套餐。你想做就做,不餓不想吃就不要吃。但不要明明不餓,餐廳一直盧你吃,你勉強吃了以後叫餐廳負責。如果餐廳違反你的意願強迫你吃,那是強暴,請考慮是否採取法律行動。
要確定關係,請開口用問的。不要出門約會了幾次,每次都有上床就自己想像覺得是在交往了。